肥西师范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时间:2023-08-06 点击:119次

肥西师范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津贴补贴发放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具有激励功能、适合学校特点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杠杆作用,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和辅导员倾斜;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工资绩效,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学校稳步、健康、持续发展。

二、  基本原则

(一)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以奖励性绩效工资、超工作量津贴为主要内容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二)    坚持“按劳取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强化岗位管理,定岗定责,以聘任为基础,以考核为依据,将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三)    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管理和服务一线人员倾斜,向做出突出业绩和取得突出成果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档次。

(四)    坚持“统筹管理、重新分配”的原则。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筹管理,依据本办法,重新分配。

三、  实施对象

当年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  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常规管理量化考评积分。学校常规管理量化考评满分100分,由教职工在岗位基本工作量和履职尽责情况两部分组成。学校常规管理量化考评情况按周统计,学期汇总。每学期根据个人得分情况按比例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为3000元。

1、基本工作量: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定不同岗位基本工作量,在编在岗教职工原则上至少承担一个基本工作量。

1)授课教师

每周10个标准课时为基本工作量,不分学科,不分职称。因教改、专业设置等原因导致教师基本工作量不足,学校倡导教师主动转型发展,跨学科、跨专业兼课或接受培训,并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服从学校安排,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超出部分以超工作量计算;过渡期后,按实际工作量核算。

2)行政、教辅、工勤岗(含校派企业不兼课人员)

行政、教辅、工勤人员等实行定岗定责。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以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基数乘以岗位系数。除学校特殊规定外,行政、教辅、工勤人员等应有具体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认定为完成相应工作量。

2、履职尽责量化考评

1)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以办公室、教务处、效能督查以及组织活动的相关部门考勤记录为依据)

①授课教师:上课(含晚自习辅导)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私自调课(含晚自习辅导)1次扣0.5分;事假缺课(含晚自习辅导)1次扣1分(补上不扣分);旷课(含晚自习辅导)1节扣2分(另扣1个课时)。

②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含校派企业不兼课人员):一个月内无故缺勤超过4次的,每缺勤(签到或签退)1次扣0.5分;旷工半天扣2分(另扣1个课时)。

③教职工例会、学校大型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缺会1次扣1分,旷会1次扣2分。

④病假、事假:事假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10天,超过10天每多加半天扣0.5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完为止。病假(一个月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不扣分。

⑤公假:学校安排或经学校同意的外出开会、培训学习等活动视为公假,公假按相关规定不扣分;国家政策规定的假期(如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相关规定不扣分,所涉及课程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安排。

⑥不配合学校完成上级交办的教学检查或评估、各类考试考务、招生宣传、文明创建等相关工作,每次扣2分。

⑦统计办法:教师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由教务处负责,根据课堂考勤记录按周统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办公室分学期汇总;全体教职工会议(含大型集会)考勤,行管、教辅、工勤考勤和教职工病事假由办公室负责按周统计,公示无异议后分学期汇总。

2)授课教师(含双肩挑)履职情况

①基本工作量:少1个标准课时,扣10分。(校派企业兼课人员视为满工作量)

②教学计划、总结:任课教师必须按要求上报学期工作计划、教学总结,每少1份扣2分。

③备课笔记: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课程计划、教学进度规范书写和上报备课笔记,每缺1门课扣5分。

④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师要按照学科特点布置作业,未能得到规定要求的扣1-3分。

⑤听课记录:按照教务部门要求,每位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8节,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评价,每缺1节扣1分。

⑥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教学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每缺1次扣1分。

⑦随堂听课:学校领导和教学相关部门负责人随机到课堂听课,检查并了解教师上课情况,按照教学常规的基本要求作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为“差”的扣1分(听课人要及时报教务处登记)。

⑧综合测评:学期综合测评中少于60分的,在学校常规管理量化考评中扣50分。

⑨统计办法:由教务处根据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情况,统计授课老师履职得分,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办公室分学期汇总。

(3)行管、教辅、工勤人员履职情况(含校派企业不兼课人员)

①效能督查:对相关处室进行巡查和抽查,发现无故脱岗、串岗、打游戏、看影视片等与工作无关的现象,每次扣0.5分,学校办公室负责收集按周统计。

②民主测评:校办公室牵头每学期对行管、教辅工勤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得分低于60分的,在学校常规管理量化考评中扣50分。

③统计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分学期统计公示。

3、发放办法

由学校在每学期放假前将上述履职尽责量化考评三项得分汇总,根据每位教职工的得分情况,计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总务处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打卡发放。

(二)超工作量津贴

超课时每节25元;带队见、实习,每半天折合2个标准课时(如果有课,要通过教务处调课);监考时间2小时及以下者,每场次折合1.5个标准课时,监考时间超过2小时的,每场次折合2个标准课时,课表课时不重复计算;晚自习记2个标准课时;工作量均合并计算。学校安排外出学习或培训一个月以上,视为在岗。

1)授课教师(含双肩挑):每周10节(含10节)以上标准课时为超课时。除文件规定外,行管人员按照要求应该兼课(每周:校级领导0-2节,中层正职2-4节,中层副职4-6节),学部秘书(6-8节),在教师紧缺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加,但原则上每周不超过规定节数的1.5倍(紧缺学科,学校特别安排的除外)。工作量合并计算。

2)教辅工勤人员(含专职行管人员):在校(籍)学生数2000人以内,每周按相应工作量计算;在工作人员不增加的情况下,学生数每增加1-500人,每周补1课时。补助课时按超课时计算。

3)兼职:学校教职工和中层以上干部原则上一人一岗,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兼职的,由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前申报(申报时,申报材料中必须明确兼职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量)。学校按每周不超过8个标准课时给予补贴。兼职岗位及具体补贴标准由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工作量合并计算。教研室主任每周补贴2个标准课时,工作量合并计算。

4)岗位系数

岗位

校 级

正 职

校 级

副 职

中 层

正 职

中 层

副 职

会计

学 部

秘 书

教辅

工勤

系数

1.8

1.6

1.4

1.2

1.2

1.0

1.0

5)跨课头课时:每增加一个课头,每周补1.0个课时,工作量合并计算。

6)合班课:两个或两个以上教学班合班上课,100人以内每节按1.5标准课时计算,超过100人,每节按2个标准课时计算。不分年级和学科,工作量合并计算。

7)对口升学毕业班考试科目,每节按1.5个标准课时计算,工作量合并计算。

8)作业、命卷、改卷、选修课: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由教务处折合成相应标准课时,工作量合并计算。

津贴发放:以上各项津贴分由教务处负责统计,经绩效工资工作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报总务处按学期打卡发放。

(三)辅导员津贴:按《肥西师范辅导员工作评价评定办法》执行。

(四)奖惩规定

1、奖励性津贴

1)教科研奖:按《肥西师范教育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执行;

2)教学成果奖:按《肥西师范教育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执行;

3)特别贡献奖:教职工在招生、管理、教改以及学校发展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学校给予特别贡献奖,具体由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贡献大小确定。

4)各级各类表彰、职业类学生技能大赛: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惩处有关规定

1)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参与当学期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取消当年和下一年的年度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资格。

①授课教师因个人主观原因不承担本职工作的;

②行管教辅人员无故不承担岗位工作任务,或因客观原因没有具体工作任务又不能按学校规定适时转岗的;

③一学期无故旷课达6节、旷工达3天的;

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  其它

(一)外聘教师、校聘人员工资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范围;电大、奥鹏、培训所聘教师及相关人员加班工资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范围。

(二)寒暑假加班补贴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范围。

(三)工作调动人员自进入新单位后,第二个月新单位核发绩效补贴。

(四)新聘人员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下月起发放绩效补贴。

(五)病、事假达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休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规定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参照《肥西师范学校教职工坐班及考勤制度》);婚假、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为提高合格学历而进行的脱产进修,进修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校办企业中校派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企业制订发放办法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发放,费用由企业自筹。

六、  本办法经第六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自201891日起试行。



肥西师范学校教职工在职进修管理办法
肥西师范学校2020年宿舍条件
肥西师范学校效能督查实施办法
肥西师范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肥西师范学校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肥西师范学校地址在哪里
肥西师范学校教职员工短期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县教体局对肥西师范开展专项视导工作
18256026544
肥西师范学校
 发送短信